中乒院、各二级学院与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促进上海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扩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辐射效应,总结2014年至2020年上海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工作成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流程
(1) 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行使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职责,负责评奖组织领导。
(2) 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科规划办”)承担评奖办公室的职责,受理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成果,负责处理评奖工作日常事务和异议投诉等。
(3) 各高等学校、区教育局、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应确定具体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或区域参评成果的申报组织、资格审查、推荐报送等工作。
(4) 本次优秀成果奖评选采取限额申报。成果奖评审按照申报成果等级分类开展,申报人必须选择申报成果等级,提交申报材料后一律不得变更。
(5)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选出的获奖结果联合发文予以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评奖范围
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主要包括:
(1) 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2) 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国家或上海市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3) 凡已参加过同级及以上评选并获得认定或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奖成果形式
(1) 已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
(2) 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3) 参加评选的成果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工具书、教材、计算机软件等。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必须是成果作者。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在征得其他署名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2) 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 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4) 申报人以第一作者申报的成果限报一项。
(5) 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原则上,副局级干部及以上作为第一作者的不纳入申报范围,处级干部作为第一作者的不超过申报总数的20%。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研究成果奖项50项。其中,一等奖15项,二等奖35项。
六、申报人填写《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1份(见附件1),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1份、参评成果1份。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至kyc@sus.edu.cn。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7日晚18:00。
校内联系人:程蓉 65508179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的电子版可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edu.sh.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cnsaes.org.cn/)中查找和下载。
附件:
1.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2.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
科研处
2021年2月24日